山东利津:构建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日期:2024-12-3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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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事实与证人职务行为有关的,需要证人的主体身份材料”“要以谈话的方式宣布立案决定”……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纪委监委开展第四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向各纪检监察室和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现场反馈发现的问题。
利津县纪委监委着力构建常态化、全覆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坚持以制度促规范,贯穿以评促学、以查促改、以改促进的工作方法,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作为保障案件质量的有效手段。
该县纪委监委从制度机制入手,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建立“季度评查+专项评查+评查回头看”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共开展季度评查4次、专项评查1次,评查案件165件,发现问题600余个。
“评查前由案件审理室对评查标准和注意事项进行集中讲解,评查时进行答疑解惑,既让我们通过评查查漏补缺,也让我们通过现场交流学到了业务规范。”某乡镇纪委审理人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后说。
该县纪委监委注重评查工作成果转化,针对谈话笔录制作不规范、调查取证不全面等共性问题印发4期《审理提示》,开展4次专题培训。聚焦立行立改,对评查发现问题,逐案制定反馈清单,督促落实“对账销号”;梳理共性问题清单,推动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强化持续跟踪,对评查中42起重大复杂、问题较多的案件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山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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