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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芦山:持续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日期:2025-07-2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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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笔3万多的村集体资金使用不符合程序,只有少数人参加了村民代表大会。”近日,在翻阅了四川省芦山县龙门镇隆兴村相关资料后,兼任隆兴村纪委书记的县纪委监委干部向村纪检委员李万强提出了疑问。一个月后,隆兴村红岩子组组长马某某因违规使用村民小组集体资金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村级监督是基层监督的“神经末梢”,芦山县纪委监委紧盯村级监督关键点,持续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选派33名有办案、监督、财会经验的纪检监察干部全覆盖下沉全县村(社区)兼职纪委书记(纪检委员),与驻村纪检委员形成“双纪检委员”,全力破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不敢监督”难题。

   为进一步指明工作标准和监督重点,芦山县纪委监委聚焦集体经济收支、“三务”公开、工程项目建设、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等7项监督重点排查廉政风险点89条,编制“小微权力”事项11项、工作流程图39张,汇编成《芦山县村(社区)监督口袋书》,量身打造“应用指南”,使村级监督职责更清晰、程序更规范、监督更有力。

   同时,为帮助“双纪检委员”更加规范高效地履行监督职责,芦山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口袋书”业务培训会、“监督检查大练兵”等实践活动,采用“一带一”“一带多”方式,分批次组织“双纪检委员”运用“口袋书”参与各村交叉监督。今年以来,芦山县纪委监委已组织“双纪检委员”开展全覆盖培训3次、实践活动40余次。

   “双纪检委员”进一步提升监督检查工作水平,村级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截至目前,芦山县“双纪检委员”围绕7项监督重点,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共378条,已推动整改问题352个;发现问题线索3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四川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于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