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电动自行车经营户挽损5万余元
日期:2024-12-13
来源:金沙县纪检监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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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的一天,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迎来了一位满面笑容、手拿锦旗的群众。来者是金沙县金英车行经营者蓬某,锦旗所书“为民服务暖人心 排忧解难似亲人”表达了他对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尽心尽力帮助其挽损的由衷感谢。
“我也是没有办法了,才来找你们,想请求你们协助我解决电动自行车退货退款事宜。”今年11月,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到了金英车行经营者蓬某的来电。电话中,蓬某语气显得有些急切。“今年8月份,我从广西购进了一批电动自行车并支付货款,到货后发现这批电动自行车无脚踏骑行功能,于是向厂家反映,要求退货退款,但厂家不予理睬。之后我又向广西‘12345’及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事情都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民生事,无小事。接到求助后,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并立即安排执法人员随蓬某到其车行实地查看情况。经执法人员初步核实发现,该批电动自行车确实不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要求。随后,县市场监管局就此案件线索多次与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管局电话沟通,请求协助处理,同时与厂家协调退款事宜。通过多次反复磋商,该厂家最终同意退还蓬某5万余元货款。今年4月以来,县市场监管局把“监管为民”理念落实到行动上,紧盯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深化整治。联合联动县纪委县监委、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全面摸排销售和维修网点,严查销售、改装加装等违法行为,发现问题27个并督促整改。对3家共享单车经营公司开展约谈,督促企业对4700台共享单车配件缺失、损坏等隐患问题及时整改。此外,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销售网点开展调研摸排,在鼓场街道玉屏社区、西洛街道金槐社区设置3个电池安全检测服务点,免费为群众提供检测服务,并向群众出具检测结果。加大宣传力度,在电动自行车经营和维修门店张贴禁止非法改装拼装投诉举报电话、安全选购电动自行车宣传画等,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