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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监督护航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日期:2025-01-1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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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社是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惠民行动”中,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监督为抓手,聚焦农民合作社的运营、管理、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精准监督、靠前监督、跟进监督,守好农民合作社“钱袋子”。

  为破解村集体“三资”监督中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数据不准的问题,金平县纪委监委发挥“室组地”“室组局”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农业、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通过进村“督”、现场“核”、入户“访”等方式深入一线“盘查家底”。河口县纪委监委发挥村级监督“前哨”作用,镇纪委“手牵手”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农民合作社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监督,织密织牢农民合作社运行监督网。开远市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纪巡审联动”机制,对乡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全覆盖纪巡审联动监督,共发现问题42个,立案20人。

  除强化监督管理外,如何增强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积极性也是关注重点。对此,蒙自市做出了有益尝试。该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蒙自市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办法(试行)》,探索收益绩效奖励机制,明确奖励资金来源、规范申办程序、确定奖励范围,有效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为规范合作社运营管理,红河州纪委监委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州农业农村局与州财政局共同制定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若干措施。在探索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中,红河州制定《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规范指引(试行)》,强化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引导合作社规范经营。同时,选拔任用754名熟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干部充实到乡镇党政班子,1191名党员致富带头人牵头领办822个合作社,以组织力提升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于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