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鹿邑:构建闭环工作体系 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日期:2026-11-0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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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安排巡察干部全程参与问题线索梳理核实、谈话函询、证据固定、案件剖析等工作,在真实办案场景中淬炼纪法素养、锤炼实战本领,打破只会巡察、不会办案的能力壁垒。”近日,在河南省周口市巡察工作座谈会上,鹿邑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介绍该县选派9名巡察干部参与办案实训情况。
鹿邑县委巡察机构把巡察整改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打通监督治理末梢的关键抓手,创新推行精准画像评价、监督贯通联动、成果转化运用、整改跟踪督办“四项机制”,着力构建全流程闭环工作体系,推动巡察、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围绕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从政治忠诚、管党治党、履职担当、廉洁自律等维度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巡前研判、巡中联动、巡后评估机制。从纪检、组织、审计、政法等11个领域选配60余名专业骨干,系统构建“巡察人才库、被巡单位库、政策知识库、巡察档案库”支撑体系,为精准开展政治监督提供人才保障。
围绕构建上下联动、贯通协同的监督格局,县委巡察机构主动承接上级提级巡察、交叉巡察任务,探索“县委统筹+乡镇片区联动+村(社区)延伸巡察”模式,形成村级巡察标准化模板。健全纪巡审联动机制,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中梳理问题线索,审计部门同步开展经济体检,巡察机构跟进核查印证,三方共研联审、快速处置,推动问题发现、研判、移交、查处高效衔接。完善巡察与组织部门联席会议、干部监督联动机制,把巡察画像刚性嵌入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全流程。
在深化成果运用上,县委巡察机构既抓实个性问题整改,又深度梳理行业性、领域性共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向县委报送,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同步对相关职能部门制发巡察建议书,督促开展系统性专项治理,推动实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完善一套制度。十三届县委前十二轮巡察,累计向县财政、审计等部门移交共性及深层次问题919个,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优化治理的具体举措。
建立“1+4+N”联动整改机制,县级领导督办,被巡察党组织扛主责,纪检监察、组织、巡察及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对整改方案联审联评、整改进程贴身督导、整改结果对账销号。针对整改措施空泛、根源剖析不深、建章立制不实等问题分类精准指导。(河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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