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任城区:构建巡察整改责任体系 深化成果运用
日期:2025-12-0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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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紧紧围绕做实做细整改监督、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目标,积极探索构建权责清晰、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督责有力的巡察整改责任体系,有效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区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责任,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各轮次巡察情况和整改情况,区委书记牵头集体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提出明确要求。区委常委会听取巡察情况,区级分管领导全程列席,结合分管领域巡察情况作督促整改表态发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巡察整改组织实施,召开集中反馈会,通报巡察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示警促改、长效纠偏。
制定区级领导、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有关职能部门和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职责任务清单,厘清各方责任、划清责任边界,实现“各司其职不缺位”。制定巡察反馈工作规定、规范巡察移交工作、整改评估工作办法等制度,规范巡察反馈、移交、整改等流程,同步绘制流程图,实现“一图全揽不疏漏”;出台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办法、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统筹督促工作办法等制度,构建全链条、闭环式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制度体系。
紧盯巡察整改关键环节,采取“四看四查”方式做实整改监督。查整改方案,看是否靶向精准;查整改报告,看是否真实完整;查整改材料,看是否佐证充分;查现场情况,看是否整改到位。建立“双移交、双督办”工作机制,将巡察反馈意见、巡察建议、区委书记专题会议重点督办问题等资料,移交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同步移交区督考办。区督考办对区级分管领导责任、整改监督责任、整改主体责任等落实情况进行督办,确保整改实效。集中整改期后,区委巡察办牵头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单位,重点围绕被巡察党组织责任落实、问题整改、群众满意度、长效机制等9项指标,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评估结果纳入本轮巡察整改综合情况向区委汇报。
对巡察发现的财务、党建等共性突出问题,梳理形成分类问题清单,直接向承担主管、监管责任的部门单位通报,推动主管监管部门靶向施策、系统整治,实现同类问题集中破解、源头治理。紧扣民生保障、基层治理等系统领域性突出问题,梳理巡察发现的治理短板和风险隐患,形成高质量专题报告经区委书记专题会审定后,以巡察建议书的方式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同步报送区级分管领导,推动开展专项治理。(山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