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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荣县:健全完善巡察整改质效评估机制

日期:2025-07-14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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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荣县把开展巡察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探索创新制度体系,推行精细化、流程化管理,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着力提升巡察整改实效和成果运用质效。

   荣县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巡察工作成效的关键环节,坚持以体制机制建设为抓手,通过建立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体系,明确“评什么”“怎么评”“如何用”等可量化、可操作性的标准,规范综合评价的方式方法、指标体系、结果运用,不断健全完善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机制。

   为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见真章、出实效,制定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办法,将整改问题按照性质划分,明确“一般性问题”6个月内通过整改评估集中销号;中长期问题每半年核实销号;整改滞后复杂问题,重点跟踪销号的评估周期。按照结果性指标为主、过程性指标为辅的原则,在责任落实、任务落实、群众满意度等5个方面分设14类37项指标。

   在明确“评什么”的基础上,该县探索建立被巡察党组织自评、党员干部群众测评、巡察整改督评的“三评”评估流程,制定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工作手册,细化7个阶段18个环节工作流程,灵活采取“听、查、谈、访、评”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会商评定结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

   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和提高巡察监督质效的关键所在。荣县将巡察整改质效评估结果作为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的重要依据,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根据评估结果强化后续监督检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持续抓好整改,确保巡察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该县已发出整改建议书51份,反馈不予销号问题23个,督促巡察整改不力的35个单位持续抓好整改,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30余个。(四川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于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