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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溧水区:巡纪联动压实燃气使用安全责任

日期:2025-01-0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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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一味赶工期,对燃气安全重视不够。幸亏发现及时,消除了风险隐患,确保了施工安全。”近日,南京市溧水区某国有企业下属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因落实地下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责任不到位,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面对区委巡察组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的联合回访,该负责人反思道。

  2024年上半年,溧水区委对2家区属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在走访某国有企业在建项目工地时,附近居民向巡察组反映施工现场埋有燃气管道,在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和安全员均不在现场的情况下,施工方直接进场施工,很容易破坏管道,引起燃气泄漏。

  燃气安全事关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容不得丝毫懈怠。区委巡察组深入核实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调区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推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燃气经营者现场进行四方交底,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避免了一场安全事故。同时,将该问题线索移交至区纪委监委。最终,项目部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3人因履职不力受到政务处分。

  区委巡察办以此为契机,及时吹响“巡纪”联动“监督哨”,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组,进一步梳理汇总前期发现的“黑加气点”、流动加气车等燃气安全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根据区委部署安排,区纪委监委在全区开展管道燃气和瓶装燃气安全问题专项监督,重点查找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道)在落实“四方交底”、“瓶、灶、管、阀”各类隐患日常排查、“黑加气点”整治等方面的失职失责问题,在厘清责任基础上,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为深化以案促改、实现长效治理,区纪委监委督促区城建局建立健全“四方”交底和旁站监护、燃气用户检查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燃气安全的系统监管和规范引导。推动创新“随手拍”、有奖举报等群众监督方式,同时将燃气安全嵌入“精网微格”“警网融合”基层治理内容,整合多元监督力量,筑牢燃气安全坚固防线。(江苏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郭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