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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统计局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日期:2021-07-16

来源:金沙县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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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金沙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巡察县统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结合实际,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县委十二届第八轮巡察反馈问题涉及4个方面16个问题,现整改完成16个,完成率1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一)全面推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9月18日巡察工作反馈会议召开后,局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会上,班子成员依次针对反馈问题提出整改工作建议,并按照班子分工,归集、认领整改工作任务。要求各相关股室和人员会后迅速开展存在问题的再自查和深入剖析,认真研究和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工作举措,并要求在机制完善、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着力。按照“照单全收、全面整改”的原则,发挥“一次整改、长效发力”的系统性作用,全面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截止目前,局党组先后召开会议10余次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出整改措施60余条,建立长效机制6个,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二)聚焦问题,有的放矢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各分管领导及问题涉及相关股室,拟定具体工作措施,制定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反馈的四大类16个问题的措施进行了细化和量化,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做到工作有人管,事情有抓手。通过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谈话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将整改工作贯穿日常工作全过程,从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讲规矩的高度,严肃认真地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除了落实开展针对性的整改手段以外,还要求各股室结合具体工作内容,举一反三,带着问题深入日常工作进行重新梳理和剖析,以纠偏整改工作为契机,捕捉问题的关键点,对照整改要求和有关标准,及时调整并制定了一批规章制度,对问题反映出的漏洞和环节及时补充,力求长效、深入推进过程完善。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政治思想建设不够重视,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温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25日讨论并印发《金沙县统计局干部职工学习制度》,明确全局每月集中学习1次,平时个人自学,做到常态化开展学习。二是严格按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一如既往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统计工作相关精神。三是9月28日召开扫黑除恶专题会议,再次学习扫黑除恶有关知识;10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当前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2.针对“未学习贯彻‘六稳’‘六保’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28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六稳”“六保”重要讲话精神并就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统计监测、预警分析,按月收集整理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汇总形成《金沙县主要经济指标报表》提请县委办统筹分发有关部门,撰写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统计工作专报》提请县委、县政府讨论研究,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统计服务。

3.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并调整局机关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二是9月28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对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负责同志进行再明确,同时要求涉及相关精神做到及时传达贯彻。三是10月15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就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不到位、不扎实提出严肃自我批评。四是从9月开始,按月规范开展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排查工作,规范填写《金沙县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登记表》,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二)关于“干部担当尽责有差距,未发挥好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4.针对“工作慢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5日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就工作慢作为问题提出严肃自我批评。二是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设规划建议为纲,于2021年1月制定并印发《金沙县统计局“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试行)》。三是常态化梳理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及上级部门明确统计部门牵头负责的工作事项,建立动态跟踪台账,常态化跟踪工作进展情况。

5.针对“统计执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执法业务指导;党组书记对案件具体办理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其认真履职,进一步把工作做细做实。二是严格按季度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制度,结合国家、省、市工作要求,配合开展有关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6.针对“统计监督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实核查,及时查处纠偏统计数据,强化统计监督。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对劳资和商贸服务等行业进行了全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对有偏差的数据立即进行了修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三是11月17日开展集体谈话,要求全局干部认真履职,从严要求自己;对分管领导个人开展提醒谈话。四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开展及县政府统计督察检查常态化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工作,全面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

7.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淡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25日研究调整了我局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按照《金沙县关于深入推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通知》(金风险领〔2020〕1号)文件要求,按月做好相关工作。三是将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并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四是12月25日制定并印发《金沙县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切实防范化解统计工作重大风险。

(三)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8.针对“违规报销租车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时任财务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其吸取经验教训,引以为戒;当事人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上就自己违规报销一事提出严肃自我批评并主动退回违规报销租车费用200元缴存国库。二是对2016年以来租车行为产生的费用进行清查并形成台账,目前未发现其他违规行为。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派车制度,运用“通村村”APP加强对公务车的运行管理。四是结合工作实际,更换了单位会计,要求财务人员尽快熟悉业务,加强财务方面的政策学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9.针对“虚报接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当事人书面说明并追缴相关费用2279元缴存国库;党组书记对时任财务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其引以为戒。二是10月15日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就财务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了自我批评。三是对2016年至今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进行了清理并建立台账,清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其他违规行为。四是9月25日修订并正式印发《金沙县统计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提出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报销凭证不全、逻辑混乱的,一律不予报销等规定。要求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把原始凭证审核关,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10.针对“私车公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工会主席、时任财务分管领导提醒谈话;责成当事人回退违规报销费用950元并缴存国库。二是对2016年以来租车行为产生的费用进行清查并形成台账,目前未发现其他违规行为。三是对现有的2辆公务车严格实行“一车一卡一人”及《金沙县统计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凡是涉及车、卡出现问题的,一律追究管理员责任。一律取消私车用于公,凡非公车产生的任何费用均属个人行为,一律不准允报销,如乘坐其他交通工具于公,按规定报销往返车程费。

11.针对“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当事人提醒谈话并要求其就采购过程出具书面说明;对时任财务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二是11月25日印发了《金沙县统计局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试行)》并严格执行,做到事前向分管领导报备,事中认真询价问质量,事后规范收集报账材料报账。三是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允许报销,同时每月向主要领导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切实加强财务监管。

1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5年以来所有购进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形成台账,比对账务及资产系统将漏登记资产补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二是党组书记对财务分管领导提醒谈话,要求其严格要求,认真履职;重新明确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财务分管领导不定期随机检查资产管理情况。三是对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等资产形成资产清查报告上报国资办,严格按资产处置相关管理执行。

(四)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好”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3.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程序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会议坚决执行“一事一议”“末位表态”制度。二是9月25日讨论并印发《金沙县统计局党组会议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实行)》并严格按议事程序执行。三是10月15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就自己没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出严肃自我批评,分管负责同志就自己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事宜提出严肃自我批评。

14.针对“党的组织建设弱化”的问题。

一是10月15日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支部书记)、党建分管领导均提出严肃自我批评。二是结合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三不党员”排查,对年老、多病的退休老同志,明确由党建分管领导亲自联系并向他们传达党内有关精神,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三是10月15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支部书记)就党建业务学习上抓得不够有力开展了自我批评。四是支部进一步加强《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学习,认真学习党员和预备党员行使权利的差异,严格正确履行党员权利,切实做到学以致用。

15.针对“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在11月15日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提出严肃自我批评。二是9月以来,涉及召开的有关会议,均有针对性召开,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按要求贯彻落实。三是在工作中认真查摆问题,围绕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16.针对“干部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对当事人进行约谈并引以为戒。二是10月15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就干部管理“宽松软”问题提出严肃自我批评。三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之际,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1次,日常借工作岗位调整期间及具体工作办结过程中出现的不良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四是党组要求各分管领导既要分管业务又要管好分管领域干部,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实行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严肃问题处理。

三、下步工作打算

经过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个别问题的整改虽已即知即改并整改完成,但在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长期坚持方面及深入贯彻落实方面与县委要求和具体工作实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工作中,全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抓手,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强化服务意识,确保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取得实质性成效。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盯巡察反馈问题,切实强化整改工作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推动各项整改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局党组始终以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为镜鉴,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深查细照,全面客观剖析问题根源。自加压力、提高标准,聚焦主责主业进行问题整改。三是狠抓监督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持紧盯问题抓、举一反三抓、建章立制抓、持续深入抓。对整改工作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或拒不整改的,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用好问责利器,对因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行动迟缓,特别是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搞形式、走过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7-7222619;邮箱:764995561@qq.com,邮寄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成治路81号县委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