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原煤炭管理局局长王远鑫被开除党籍
日期:2025-07-19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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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金沙县委批准,金沙县纪委监委对金沙县原煤炭管理局局长王远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远鑫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未经批准出入国境;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生活作风不正,追求低级趣味;靠煤吃煤,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行政监管、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远鑫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金沙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金沙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远鑫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金沙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