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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房县:做实做细回访教育 激发“跌倒”干部重拾干劲

日期:2023-11-27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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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处分后,总感觉自己在同事面前抬不起头来,是你们的谈话打消了我的顾虑,现在感觉到心里暖暖的。我一定不辜负组织的关心,做好本职工作……”日前,湖北省房县县直单位一名因违纪受处分的干部王某某,在面对纪检监察干部回访教育时感慨地说。

今年5月,王某某因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某某一度消沉低迷,产生了消极的工作态度。针对王某某的情况,该县纪委监委量身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开展上门回访,进行思想开导、关心鼓励和心理辅导,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对党员干部开展教育回访,是房县纪检监察机关严管厚爱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生动实践。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受处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关心激励,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构建“室组地”多方联动模式,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实行跟踪回访,耐心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切实帮助受处理党员干部提高认识和改正错误,唤醒初心使命和责任担当意识,重拾干事创业的信心和热情,让受处分党员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房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受处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的通知》,由案件审理部门和案件承办室提前联系回访教育对象及所在单位,根据被处理人员的案件性质、情节类型、处分期间的个人表现、精神状态、基本生活等情况,因人施策,对症下药,按照“一人一策”量身定制回访方案,明确回访时间、方式和回访重点内容等,拟定回访教育谈话提纲,力戒回访工作的“千人一面”,把回访工作做到点子上。

在开展回访教育工作中,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拉家常的方式,详细深入了解受处理处分人员思想动态、工作、生活和学习方面的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回访对象进行党纪法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对有思想顾虑的认真开导疏解,对有工作动力的增加信心底气。同时,督促所在单位为能够积极改正错误、工作成效突出的同志,提供公平公正的干事创业平台。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积极加强与组织、人社部门的联动协作,将回访教育结果作为恢复党员权利、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考察的重要依据。对知错悔错、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受处分人员,处分期或影响期满后,按期恢复党员权利,在选拔任用时向有关部门按规定提出不影响使用的建议。对思想转化不彻底、工作态度消极懈怠的,进行重点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受处理干部“不掉队”,营造党员干部知错改错的良好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