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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规范国企监督 引导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用权

日期:2022-08-04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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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监督国有企业人员廉洁用权情况,严禁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利用国有企业资源谋取利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行为……”近日,为规范国有企业人员廉洁从业行为,长春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出台《国有企业二十条监督办法》,明确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选人用人、招投标、国有资产管理、遵守财经纪律、企业改制重组、投资融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用权等监督内容。

为护航新区经济社会持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长春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把对国企“关键少数”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先后查处龙翔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王辅仁,龙翔集团原总经理、空港翔悦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大勇,创业投资集团原副总经理陈雪阳等违纪违法案件。长春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分析案情,坚持一案一剖析,督促涉案企业在纠治“四风”、企业选人用人、招投标、财经纪律管理等方面,深挖根源、查找漏洞、健全制度,先后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整改问题68个,完善制度24个。

今年5月,长春新区对区属国有企业进行优化重组、转型升级,新组建5个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及时跟进,制定《关于国有企业纪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强化监督力量,5个国有企业都配齐配强纪委工作力量。明确监督职责,实施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依纪依法执纪问责,完善监督制度,实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述责述廉制度、记录报告制度、“画像”评价制度、重要舆情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督促通报提醒制度。结合实施“室+企业”上下联动监督模式,在持续纠治“四风”、查办案件、开展以案促改促治等方面,风腐同查、风腐同审、风腐同析。

长春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还督促国有企业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党史教育,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企业负责人签署廉洁承诺书,做出廉洁承诺。“我们将继续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督促国有企业人员廉洁从业,细化监督事项、明确监督范围,以助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护航开发区建设。”长春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