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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事 我的事】茶园镇:105名群众领到了迟到的劳务费

日期:2024-12-20

来源:金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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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补植柿子苗的劳务费终于领到手,真是让我既意外又惊喜。”近日,茶园镇纪委工作人员对沿河村群众刁某进行回访时,其内心的喜悦溢于言表。同刁某一样,其余100余名曾参与补植柿子苗的务工群众,均领到了这笔“迟到”的劳务费。

前不久,茶园镇纪委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时,收到沿河村部分群众举报,反映几年前参与该村退耕还林补植项目的劳务费一直未兑现。

劳务费是群众“血汗钱”。收到该问题后,镇纪委迅速组织力量分析研判,决定从当时补植项目承包人陈某某入手,摸排了解情况。

“劳务费共计3万多,之前已支付给村干部刘某某14000元,剩余19570元在存入镇政府的劳务保证金中列支。”走访过程中,陈某某如实介绍道。

与此同时,镇纪委工作人员还前往镇相关部门调阅当年补植柿子项目的有关档案资料。经仔细核对,发现一张名为《2017年退耕还林补苗工资统计表》上面签署“民工补苗工资已付清”“已收到陈某某退耕还林补苗人工工资壹万肆仟元”等字样。

通过走访了解和资料比对,证据均表明,沿河村绩效干部刘某某存在嫌疑。于是,镇纪委工作人员很快找到其核实情况。

“请你谈下2017年退耕还林项目中劳务费兑现情况。”

“劳务费是在镇政府的账上,我可没得一分。”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刘某某矢口否认。

“这是我们调取的劳务费统计凭证资料,作为经办人你如何解释?”

在证据面前,刘某某自知无法隐瞒,如实承认了自己所犯错误。“我将涉及沿河村退耕还林补苗劳务费挪作他用,辜负了村里群众对我的信任......”

原来,2017年,沿河村实施退耕还林补植项目,召集当地群众参与补植柿子苗,劳务费按照1.2元每株计算。补植结束后,因各种客观原因未按时兑付务工群众劳务费。作为村干部的刘某某便找到项目承包人陈某某要回14000元拟发放给群众,但因涉及的19570元劳务保证金未及时申请到,群众劳务费便一直被拖欠,后陈某某将该笔资金全部用于个人开支。

最终,刘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及时将违纪资金存入“村财镇代管”账户。

事情查明后,镇纪委及时向镇党委汇报,并由镇党委统筹协调,积极申请到当年存入的劳务保证金19570元,加上刘某某退缴的14000元,涉及105名群众的劳务费资金来源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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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以案为鉴、以案示警,镇纪委将此作为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镇村干部及群众代表共计90余人,在沿河村办公室广场开展“三个现场、三个必须”警示教育活动,现场宣读刘某某处分决定、通报案例警示、清退群众劳务费共计33570元。

民生无小事。今年4月以来,茶园镇纪委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日常+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16件,立案12件12人,党纪政务处分11人,追回群众资金6.7万余元,以有力监督维护群众实实在在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