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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夯实医疗保障 筑牢战“疫”坚强后盾

日期:2022-09-13

来源:微信公众号“毕节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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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

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

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一起

再次联合开展专项检查

充分发挥零售药店

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督促引导发热病人规范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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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坚决落实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保政策,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确诊或疑似患者救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现场即时结报”。同时明确治疗新冠肺炎患者产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年度控制指标,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确保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此外,开通“绿色通道”。对集中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定点确立、资金拨付和结算等事项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防控新冠肺炎所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允许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挂网采购。实行“长处方”,允许处方有效期最长3个月。放宽病历审核报送、医药费用报销、医保参保缴费时限,最大限度方便参保群众和患者。出台临时措施,允许药店在疫情期间销售防护物品。
为减少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的风险,毕节市医疗保障局还创新服务方式,医疗保障28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面实行“不见面办”,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办理方式。